最热新闻
查看手机网站
绿色法治入课堂:调解成为连接理论与实践的桥梁
中国早报广东讯(记者 伍振兴)2025年12月26日,《民法典》第九条所确立的“绿色原则”,宛如一颗悄然落入土壤的法治种子,在新时代的阳光雨露中生根发芽,为美丽中国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生命力。它不仅是一条法律条文,更是一种价值指引,一种文明姿态,一种对未来的郑重承诺。在这幅波澜壮阔的生态文明建设画卷中,广东省环境保护纠纷调解委员会及其调解员们,正以专业、耐心与智慧,将这一原则从纸面的理念转化为现实生活中温暖而细腻的治理艺术。

当人民调解员、全国律协会员、中国法学会会员、中华志愿者协会法律服务委员会注册志愿者、广东省法学会会员肖一黄律师,积极响应广东省环境保护纠纷调解委员会的号召,走进法学院与财经学院的课堂,向年轻的学子们娓娓讲述环境法治的实践时,那已经不只是一堂专业课。它更像是一场心灵的启蒙,一次关于法治如何守护绿水青山、如何滋养美好生活的深刻对话。

环境纠纷素来复杂:牵涉公共利益、牵动多方情绪、背后往往有高度专业化的技术问题,且损害一旦发生,往往难以逆转。广东省环境保护纠纷调解委员会的应运而生,正是为了回应这种现代社会治理中的难题。它如同一座坚实而温和的桥梁,一端连着受到影响的公众,一端连着负有责任的企业或部门,中间承载着对生态环境的共同守护。相较于程序严谨却耗时较长的诉讼,调解以其灵活、高效、注重修复的特点,能在第一时间缓和矛盾、促成共识,让受损的环境尽快得到关注与补救,让紧张的关系重新走向平和。可以说,委员会的工作,使民法典中的“绿色原则”真正从倡导性的价值理念,变成了一套可操作、能落地、见实效的纠纷解决机制,成为生态文明法治体系中不可或缺的“减压阀”与“修复剂”。

而当这样的实践被带进法学院的课堂,其意义已经超越了知识的传授。肖一黄律师等资深调解员的分享,让学生们看到的不是冰冷的法条,而是法律在真实世界中的温度与力量。他们不再只从法庭的视角理解法治,而是从调解室里的沟通、协商、权衡中,看到法律人解决问题的另一种方式。如何读懂专业的环境技术报告?如何评估生态损害的范围与程度?如何在法律规定、社会情绪与企业实际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?这些真实而复杂的问题,让“绿色原则”从抽象的概念变成了鲜活的案例、艰难的选择和充满智慧的创造。这种“实战化”的教学,正在培养一批兼具法律素养、环境科学常识与社会协调能力的复合型法治人才,为未来的生态文明建设储备着力量,也播撒着希望的种子。

更深层来看,这一切都在昭示一个事实:法治不仅是社会治理的工具,更是推动绿色发展、建设美丽中国的核心力量。民法典的“绿色原则”是价值灯塔,而调解等多元纠纷解决机制,则是让灯塔之光照进现实的航船。通过专业调解,受损的生态得到修复,发展的方式受到规范,邻里的矛盾得以化解,社会在法治的轨道上实现更加和谐的共生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,不仅包括物质的富足,更包括蓝天、碧水、净土与和谐的人际关系,而法治正为这一切提供从价值宣示到权益实现的全链条保障。

当环境保护纠纷调解的故事在校园里回荡,它播下的,是一颗颗关于责任、专业、公正与绿色未来的种子。这些种子,将在未来法律人的心中生根发芽,长成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参天大树。广东省环境保护纠纷调解委员会的实践告诉我们:生态文明建设既需要顶层立法的宏大设计,也需要基层治理的细致创新;既需要司法的刚性保障,也需要调解的柔性智慧。正是这些力量的汇聚,构成了推动绿色发展、守护人民美好生活的磅礴法治动力。

在迈向美丽中国的征程上,法治的种子已经播撒,而我们每个人,都可以成为它的浇灌者、守护者与见证者。
值班总编辑 邱天
相关推荐
投稿邮箱
联系电话
当前位置: